临牧字〔2010〕31号
临沂市畜牧局
关于开展畜牧行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畜牧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农林水牧机械局、高新区农工办、临港产业区社会事务局:
“国庆节”、”中秋节”两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两节”期间动物产品消费安全,确保“世博会”、“亚运会”两会期间供沪供粤畜产品安全,进一步巩固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果,推进依法治牧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定于9月中旬开展全市畜牧行政执法大检查行动。为了保障这次大检查行动的顺利开展,市畜牧局制定了《临沂市畜牧行政执法大检查行动方案》及检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区根据方案及细则,抓紧组织自查,迎接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
附件:1、临沂市畜牧行政执法大检查行动方案
2、畜牧行政执法检查评分细则
3、畜牧行政执法检查分组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畜牧 行政执法 通知
抄报:省畜牧兽医局,市政府刘彦祥副市长、张宗义副秘书长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局。
临沂市畜牧局办公室 2010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1
临沂市畜牧行政执法大检查行动方案
为加强畜产品卫生安全监管,保障畜产品生产消费安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牧工作进程,巩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果,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畜牧行政执法为基础,以确保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为总目标,进一步提高畜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动物产品卫生安全,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组织全市动物疫病控制、动物卫生监督、饲料监察、兽药监察、种畜禽管理等畜牧行政执法力量,对全市畜牧系统进行联合执法大检查,形成多单位参与、统一行动、分工协作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畜牧行政执法检查以各执法单位为独立主体,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统一实施检查。各有关单位职权不变、执法主体不变,执法过程中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决定均由相应执法主体做出。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县区执法工作安排部署及组织开展情况,以检查结果对县区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做出系统评价。一是各县区畜牧局对畜牧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和组织领导情况;二是养殖场监管、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屠宰加工企业监管、经营市场监管以及县区执法办案等有关具体执法工作。对县区畜牧局检查以听取汇报、查阅案卷及文件材料为主,结合对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监管情况的检查,主要采取抽查的形式,每县(区)抽查2个种畜禽场(无种畜禽场的,抽查2个市级标准化养殖场)、2个屠宰加工厂(重点查入沪备案企业)、2个生鲜乳收购站、2个饲料生产厂、1个兽药生产厂、2个兽药GSP经营单位,总计11个单位。详细内容见《畜牧行政执法检查评分细则》(附件2)。被查单位以随机抽查方式确定,由县区畜牧局提供被查单位名单进行抽查(上半年检查的单位这次不再安排)。
四、方法步骤
1.检查方式:以集中检查为主,市局抽调相关执法单位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每组检查3个县区。从9月1日,由各县区对本县区畜牧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检查组到达各县区后,首先听取自查汇报,然后开展检查工作。
2.检查时间:2010年9月15日—18日。
3.检查结果汇总:对照检查细则进行检查,对县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系统评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不能现场解决的,按照法律程序逐级立案查处;检查结束后召开汇报会,各检查小组形成书面材料进行汇报,总结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处理措施,并对执法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组织领导
成立临沂市畜牧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景太
副组长:刘学良 吴占元 王学伟 徐波 彭颖 王树栋
成员:张树村、陈洪友、吴开文、李秀堂、张华、王飞、史之玉、赵加军、石念庆、袁国栋、马文奎、王军一、孙玉广、王克卿、刘明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史之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综合协调与材料分析、汇总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