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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上午,临沂市畜牧局召开全市能繁母猪补贴实施工作会议,各县区畜牧局分管局长、畜牧站长、业务科长、市畜牧局有关科室负责人、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能繁母猪补贴实施工作任务与措施。吴占元副局长主持会议,王亚东科长传达了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07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刘景太局长作重要讲话,对能繁母猪补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安排。 刘局长指出,要认清当前生猪生产形势,增强落实能繁母猪扶持政策的紧迫感。我市是养猪大市,发展生猪生产与保障城乡居民副食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密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积极部署,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市政府7月31日及时召开了“菜篮子”工作视频会议,8月2日召开了常务扩大会议,8月5日召开了全市畜牧生产工作会议,8月20日市畜牧局召开促进生猪生产视频会议,出台了七项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对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市生猪及猪肉价格略有下降,但仍在高价位运行,能繁母猪补栏已开始恢复,特别是规模养殖场户补栏能繁母猪的积极性较高,生猪生产正处在恢复阶段,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是否到位,措施是否得力,行动是否迅速,对生猪生产的全面恢复和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各级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能繁母猪补贴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抓出成效。 刘局长要求,要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做好能繁母猪补贴工作。这次全市能繁母猪补贴遵循“政策公开、操作公正、据实补贴、直补到户(场)”的原则,按实际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应补尽补,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饲养户(场)。要在8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全市28.44万头能繁母猪的补贴任务,每头补贴50元,补贴资金总额为1422万元,其中省级补贴853.2万元,市和县区各补贴284.4万元。这是一项硬任务,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按时完成。 (一)迅速搞好宣传发动。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加快工作进度,各级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能繁母猪的补贴政策、对象、标准和实施办法,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要立即召开会议,搞好动员部署,分解落实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程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认真核实能繁母猪存栏数量。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登记造册。要根据《临沂市2007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乡镇包片(村)干部、乡镇兽医站、村委具体实施,在乡镇包片(村)干部和兽医站的指导下,由村委会负责对本村能繁母猪饲养户(场)进行逐户登记,填写《2007年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入户(场)核实登记表》。二是及时公示。入户登记工作完成之后,要随时公示、核实公示。村委会将本村饲养户姓名、能繁母猪数量、补贴数额进行核实和张榜公示,张榜公示时限不少于3天。三是逐级核实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在《2007年能繁母猪存栏入户(场)核实登记表》上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经乡镇兽医站核实汇总后乡镇长签字,由乡镇政府上报县级畜牧、财政部门。 (三)据实发放补贴资金。县级畜牧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填写《2007年能繁母猪存栏数登记汇总表》,经县级财政部门确认无误后,通过“惠农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刘局长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对能繁母猪实施补贴,政策性强、牵扯面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制。要成立落实生猪扶持政策领导小组,固定专人负责能繁母猪补贴工作,把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到人头,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任务目标分级负责追究制。不管哪一级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要严肃追究哪一级哪一个环节的责任。 二是精心组织,核实数量。各县区畜牧部门要认真组织,核实能繁母猪数量按有关规定,努力做到“四见”,即见猪。就是由村干部和村级防疫员逐场逐户逐头检查,确保头数准确无误。见人。就是现场检查的母猪数要经畜主确认并签字。见标。就是对母猪佩带的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就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示饲养户(场)能繁母猪养殖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三是强化责任,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市财政近日将省、市两级承担的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县区。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补贴资金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地方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监管,确保质量。要加强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监管,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把好事办好。各级畜牧、财政部门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对外公布,乡镇和行政村要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事项认真查证,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市、县畜牧部门要积极会同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的核定和发放情况不定期地抽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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