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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及生产技术规范(试行)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7-11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场(小区)各环节的生产经营,实施标准化与生态化养殖,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的意见》、《临沂市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场)检查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临沂市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及生产技术规范。
    一、畜禽养殖场(小区)规划与建设
    1、种畜禽场、畜禽商品养殖场(小区)要有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建场审批手续。
    2、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有平面布局图和建设规划设计平面图。
    3、场(小区)址地势高燥、排水好,向阳、通风,有利于防疫。在丘陵山地建场选择向阳坡,坡度不超过20°,土壤质量符合规定。
    4、水电资源充足方便,水质符合饮用标准,用电符合规定要求。
    5、场址应位于居民及公共建筑群的下风向处,远离居民区、养殖区、加工企业、工矿学校、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500米以上,距交通主干线200米以上。不能建在环境污染严重区、畜禽疫病常发区和山谷洼地等易受洪涝威胁的地方。
    6、建筑设施按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排污区或粪污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区)布置,各功能区界限分明,联系方便。隔离区包括兽医室、隔离舍等要设在场区下风向处及地势较低处。
    7、场区净道、污道分开,生产及生活污水采用暗沟排放,空闲处有树木、花草等绿化,场区环境美化干净。
    8、栏舍建筑科学合理,排列有序,冬暖夏凉,便于通风排污和清洗消毒,便于科学饲养。
    9、有卫生防疫、消毒和病死畜禽及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主门、生产区入口有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池与门口同宽,长、深250×15cm。消毒室内有紫外线灯或喷雾消毒设施,有工作帽、工作服和水靴或塑料膜脚套等。
    10、有条件的可推行种植-养殖-青贮-沼气-有机肥料生态养殖模式,走循环经济的路子。
    二、畜禽饲养管理
    1、生产规模: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或存栏母猪60头以上,奶牛存栏1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蛋禽存栏200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10万只以上,家兔存栏5000只以上或年出栏3万只以上,狐、貂、貉子等特种动物存栏2000只以上或年出栏5000只以上。
    2、品种统一,良种良法配套。
    3、养殖档案:依法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及档案柜。原料(精料、粗料和辅料)购进、使用,配种繁殖、产仔、产蛋、产奶及销售等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4、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5、防疫消毒:有符合本场(小区)饲养品种的免疫程序,按程序定期防疫、消毒和检测。有喷雾器或高压水枪等专用消毒设施,并分别进行登记归档。有畜牧部门派驻的一名以上监管兽医,并定期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和改进措施要登记归档。按省畜牧办统一要求制作的监管责任牌上墙。
    6、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和检出的染疫阳性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有专门的场地深埋或有专用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要有两级以上沉淀池,容积每5个标准畜不能低于1立方米,畜禽粪便采用沼气或生物肥进行处理,沼气池容积每3个标准畜不能低于1立方米,不具备沼气或生物肥条件的要有专门的粪便发酵处理场,面积不能小于100平方米,堆积发酵20-40天后出场,粪污处理设施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粪便污水达标排放。
    7、疫病诊疗:对发病畜禽要查明原因,做出印象诊断,购买使用的药品要有详细记录,不能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药品和添加剂,出栏一周内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病畜禽治疗结果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记录在案,严防病原扩散蔓延。
    三、技术力量与制度建设
    1、畜禽养殖场(小区)负责人不少于一名懂专业、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并根据需要配备1-2名中专以上畜牧兽医技术员,负责青贮饲料、饲料配方、配种繁殖、防疫消毒、疫病诊疗、化验检测等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治工作。
    2、畜禽养殖小区应有为农户服务的合作组织,依法规范运行,实行统一供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统一技术服务、分户饲养等“五统一分”饲养模式,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规模养殖场科学管理,合法经营,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有办公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场长、经理(董事长、理事长)职责、工作人员守则、协会,合作社《章程》、防疫消毒等制度上墙,其他生产管理和技术操作规程应科学规范,悬挂在相应的生产车间。
    附:饲料入库、精料供应、饲草及副料供应登记表,日产奶(蛋)量统计表,疫病抗体检测、诊疗、保健、病死畜禽粪污处理、兽医监管记录表,畜禽养殖档案、防疫档案等。
                           二OO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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